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
温家宝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5-11-14
这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非常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推动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关键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许多重大而艰巨的任务。统观全局,必须坚持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发展,使我国经济建设切实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竞争力的可靠保证,也是把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职业教育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积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支持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办出特点、办出水平,各地区和许多企业进行了积极探索,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的发展仍然是薄弱环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既是当务之急,又是长远大计。现在,我国就业和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两个大的变化,社会劳动力就业需要加强技能培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培养更多的高级技工。我们要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深刻认识加强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建设现代化,是本世纪头2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我们要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现代化水平,都对我国人力资源的结构和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不但需要一大批科学家、工程师和经营管理人才,而且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人才和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没有这样一支高技能、专业化的劳动大军,再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机器设备也很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国目前在生产一线的劳动者素质偏低和技能型人才紧缺问题十分突出。现有技术工人只占全部工人的1/3左右,而且多数是初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仅占4%。从制造业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看,技术工人短缺,已成为制约产业升级的突出因素。我国已是制造业大国,工业增加值居世界第四位,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我国的制造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主要问题是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产品以低端为主、附加值低,资源消耗大,而且安全生产事故也多,这些都与从业人员技术素质偏低、高技能人才匮乏有很大关系。现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结构加快调整与重组,我们要抓住机遇,努力提高我国制造业水平,使“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上真正有竞争力。这就必须从源头抓起,更加重视和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促进社会就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人口多、劳动力多,特别是农民多,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就业问题在我国是一个不可回避而且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目前,全国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劳动力约2400万左右,还有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出来。促进社会就业,必须发展职业教育,普遍提高城乡劳动力的就业、创业能力。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把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作为促进城市就业的重要措施,特别要加强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城市就业率。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实行城乡统筹,一方面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都需要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水平较低,缺乏职业技能。必须在农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民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这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性任务。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也是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必然要求。我们说的职业教育是个统称,它既包括技术教育也包括技术培训,既包括职业教育也包括职业培训,既包括中等职业教育也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要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这三个方面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过去,我们比较重视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这是必要的,今后仍应这样做。近些年来,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必须同样重视发展职业教育。我国人力资源丰富,但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人才结构不尽合理,重要原因是教育结构不够完善,职业教育发展滞后。目前,全国城乡每年有1000多万初中毕业生不能升入高中,数百万高中毕业生不能升入大学;同时,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每年有上百万名大学毕业生不能及时找到工作。而社会对各类技能型人才需求量却很大,近些年来一直供不应求。从我国人口结构变化和发展的趋势看,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需求的高峰即将到来。如果只有高中和大学这一条“独木桥”,不仅教育需求与教育资源供给之间的矛盾很难缓解,还会造成教育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浪费。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行教育合理分流。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的求学愿望,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人才和劳动力的需求,也才能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当今世界,教育同产业的结合愈来愈密切。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都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振兴经济、增强国力的战略选择。这是因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增强,需要拥有大量素质高、适应性强的技能型人才。国际经济竞争的核心,是技术和人才的竞争。我国要更加有效地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切实提高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就必须不失时机地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总之,我们要从国家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工作,加快职业教育事业发展。
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子
职业教育具有鲜明的职业性、社会性、人民性。我国职业教育的先驱黄炎培先生曾把职业教育的目的概括为:“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职业教育应该是面向人人的教育,使更多的人能够找到适合于自己学习和发展的空间,从而使教育事业关注人人成为可能。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劳动就业制度不同,职业教育各具特色。凡是成功的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与本国实际紧密结合,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国正在举办着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我们必须走自己的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实践中探索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子。
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必须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必须满足城乡居民对职业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为他们就业、创业和成才创造条件;必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实行政府主导、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机制;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逐步形成完备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国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城乡需要就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二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重点是高级技工和技师的培养。要提高我国的制造业水平,必须培养大批掌握新技术、能操作最新的机床、有创新精神的高技能人才。这类人才现在是最缺乏的。三是在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继续学习。由于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在岗职工也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提高技能水平。对在岗职工的培训,也是职业教育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这三个方面涉及几亿人,是一项规模浩大的社会工程。国务院已经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特别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合理调整教育结构,重点加强职业教育。教育结构调整总的方向是: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无论是中等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要扩大职业教育的规模。在高中教育阶段,要坚持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并重、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高等教育阶段,要相对稳定普通大学招生规模,重点发展高等职业院校,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10年,使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要扩大高级技工、技师培养规模。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今后五年,我们要实施“四大工程”,包括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城市职工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这四大工程将惠及千家万户,要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取得成效。
(二)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发展职业教育,要面向市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要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加强规划和协调管理,办好一批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院校。要积极办好公办职业院校,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要推动公办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要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兴办职业教育。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企业是举办职业教育的重要力量。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企业集团或行业组织发展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可由企业单独办、企业联办,也可校企联办。鼓励和扶持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总之,思想要更解放一点,路子要更宽一点,机制要更活一点,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以就业为导向,努力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质量。职业教育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一方面,要搞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要坚持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的教学原则,突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要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学制安排等,都要适应企业和社会需求,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教学内容要注重学以致用。要改变传统的以学校课堂为中心的做法,职业教育的课堂有些要设在学校,有些可以设在工厂车间、服务场所和田间地头。要加快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学生可以一面在学校学习,一面在企业工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这既可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毕业后也容易找到工作。职业教育面向就业,重要的是面向企业,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同时,应能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从教育体制上搭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互联互通的桥梁,搞好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合理分工和相互衔接,为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成才和终身学习创造条件。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这是当前职业教育发展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职业院校教师工作是重要的,而且是光荣的。要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实践的制度,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鼓励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
(四)重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职业技能和转移就业能力。今后,我国新增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在农村。农村初高中毕业生不仅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骨干力量,也是我国产业工人的后备军,搞好农村职业教育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制订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计划。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要注重多样化、灵活性和实用性。各级各类职业学校都要扩大面向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充分利用广播电大、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发展面向农村青年的职业教育。要加强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每个县(市)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职业教育中心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加强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继续实施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进城务工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同时,做好在乡务农青年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
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我国教育发展和改革的三大任务。鉴于当前职业教育比较薄弱,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较多,要更加重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首先,切实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改变职业教育薄弱的状况,要解决体制问题、投入问题、社会环境问题,但首先是要解决对职业教育的思想认识和领导重视问题。认识要到位,领导要到位,工作要到位。现在,一些远见卓识的领导者都认识到,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要,抓职业教育,就是抓就业、抓产业素质、抓投资环境、抓发展后劲和竞争力。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一定要把加强职业教育纳入各级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扶持力度,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主要在地方。地方各级政府都要真正重视和加强职业教育,切实解决职业教育发展和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要在国务院领导下,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系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工作,加强相互配合。地方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要整合现有职业教育资源,改变职业院校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状况。要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其自主办学和自主发展的能力。要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的城乡统筹、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探索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职业培训沟通和合作机制。
第三,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要改变劳动用工、人才选拔中片面追求学历而轻视技能的做法,制定和完善涉及技能型人才的政策,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专利制度、标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法律与政策上鼓励和保护技能型人才的发明创造。对生产一线工人改进工艺、优化流程和取得的各种技术革新成果,凡是能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都应予以重奖。
第四,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国务院已决定,“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100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充实教学设备,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地方政府也要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要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学生助学制度,使贫困家庭学生通过国家帮助和本人勤工俭学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
第五,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重视技能、重视技工,要成为全社会的一种文明风尚。我们不仅要尊重那些有理论素养的教授、专家,也要尊重那些自己动手、实际操作,有发明创造的技术专家。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出版和其他大众媒体,都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扫除重学历轻技能、鄙薄职业教育的陈腐落后观念,使新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要认真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各地发展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办得好的职业院校的经验,推动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事业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国职业教育的繁荣和发展而努力奋斗!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职业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办学条件比较差,办学机制以及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要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就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出如下决定: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各级人民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职业教育、特别是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先进文化紧密结合起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十一五”期间,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和“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到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达到800万人,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的一半以上。“十一五”期间,为社会输送250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1100多万名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进一步发展,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上亿人次,使我国劳动者的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二、以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宗旨,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
(三)职业教育要为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服务。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培养。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需要,制订地方和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规划。
(四)职业教育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实施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和农民脱贫致富,提高进城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帮助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
(五)职业教育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继续强化农村“三教”统筹,促进“农科教”结合。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各类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六)职业教育要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特别是职业能力服务。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在企业中建立工学结合的职工教育和培训体系,面向在职职工开展普遍的、持续的文化教育和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级工和技师,建设学习型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要为就业再就业服务,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以及创业能力。大力发展社区教育、远程教育,通过自学考试和举办夜校、周末学校等多种形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建立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和衔接的“立交桥”,使职业教育成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促进学习型社会建立。
三、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七)推进职业教育办学思想的转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转变,从传统的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开展订单培养,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
(八)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合理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大力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加快建立弹性学习制度,逐步推行学分制和选修制。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有别于普通教育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
(九)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高度重视实践和实训环节教学,继续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在重点专业领域建成2000个专业门类齐全、装备水平较高、优质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以奖励等方式支持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与企业紧密联系,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建立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十一)积极开展城市对农村、东部对西部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对口支援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区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与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职业院校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制,有条件地方的职业学校可以采取分阶段、分地区的办学模式,学生前1至2年在西部地区和农村学习,其余时间在东部地区和城市学习。鼓励东部和城市对西部和农村的学生跨地区学习减免学费,并提供就业帮助。
(十二)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确定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十三)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每个市(地)都要重点建设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县(市、区)都要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教中心(中等职业学校)。乡镇要依托中小学、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社区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
(十四)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继续实施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国家重点扶持建设1000个县级职教中心,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各地区要安排资金改善县级职教中心办学条件。
(十五)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大力提升这些学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促进他们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中起到示范作用,带动全国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2010年以前,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或并入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职业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十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地方各级财政要继续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积极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十七)推动公办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与创新。公办职业学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推动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要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
(十八)深化公办职业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深化内部收入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十九)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民办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要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院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积极引进优质资源,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中外合作办学,努力开拓职业院校毕业生国(境)外就业市场。
六、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密切结合
(二十)企业要强化职工培训,提高职工素质。要继续办好已有职业院校,企业可以联合举办职业院校,也可以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二十一)要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 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
(二十二)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七、严格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十三)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要进一步完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二十四)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要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八、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建立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制度
(二十五)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级财政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农业和地矿等艰苦行业、中西部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省级政府应当制订本地区职业院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
(二十六)要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2006年起,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可适当用于农村职业培训。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国家和地方安排的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力度。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向职业教育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要合理确定职业院校的学费标准,确保学费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发展。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十七)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各地区要把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要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业及地矿等艰苦行业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九、切实加强领导,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二十八)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引导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协调全国职业教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有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也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二十九)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接受人大、政协的检查和指导。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职业教育宏观管理和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三十)逐步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定期开展全国性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