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来源:无
发布时间:10-09-01
作者:社区培训学院
浏览次数:1840
[打印新闻]
[收藏新闻]
各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布置2010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今年教育统计布置会议精神,为如实反映我区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情况和办学条件状况,请全区各社会办学单位按照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填报《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精神,安排相关部门负责认真做好统计工作。数据采集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我区各单位上报统计时间截止至9月20日,请各单位认真核实后准时上报。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局职社办联系,
联系人:胡敬,
联系电话:87778246,15251838528;
表格发至:hujing1964@126.com;或发离线文件至QQ:1070802384
附件:关于填报《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建邺区教育局
2010年9月1日
关于填报《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布置2010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今年教育统计布置会议精神,为如实反映我市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情况和办学条件状况,现就《职业培训机构统计报表》填报和汇总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分级管理、属地汇总的原则,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由市教育局直接通知有关机构(学校)填报,交所在区县教育局进行汇总。区县审批备案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含社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县教育局组织填报和汇总。
2、为便于各填报单位正确填报本表,我们对原统计表进行了简化处理(附件一),减少了校验关系,请各填报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此次填报工作,在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了解报表相互关系后再进行填报。
3、各填报单位请于9月15日前将报表寄送到机构(学校)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附件二)。
4、区县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市、区县审批备案的机构(学校)报表催报和汇总工作,并通过统计软件校验和汇总后,于9月25日前将县级汇总表和电子数据报市教育局规划处。
各区县在催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教育局职社处联系。联系电话:83639953,联系人:钱介荣。
机构(学校)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与市教育局规划处联系。联系电话:83639972,联系人:耿华萍。
附件一、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报表
附件二、区县教育局信息一览表
请下载右上角附件内容
南京市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